通知公告
实验室规章制度(暂行)
作者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19-05-04 点击:1618

       为规范我实验室人员及研究生科研工作及日常行为,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。

       第一条 作息时间

       1.  日常作息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。

       2.  为保证学习和科研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,每周一上午9:00-10:00为实验室的例会时间,拟定一周工作计划,不得无故缺席。如有变动,按临时通知执行。

      第二条 值日制度

       1.  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,应严格按照值日表,每日早上工作前负责打扫实验室卫生,包括拖地、抹桌子、窗户窗台,整理办公室等,为大家创造一个干净、整洁、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。

       2.  负责实验室日常事务。

      第三条 实验室日常工作

       1.  必须保证每天足够的工作时间。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和缺席。确实因病、或有事不能按时来实验室工作的,应事先向实验室老师请假。请假时间超过1天(包括1天)以上者,应写出书面请假条。

       2.  工作时间内,不能上网聊天、玩游戏或做与学习、科研工作无关的事。不得嬉戏、大声喧哗,扰乱他人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。

       3.  原则上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       4.  妥善保管实验室配备的计算机、办公桌、仪器设备、文件柜等,不得故意损坏。故意损坏的,应照价赔偿。计算机、相关资料和书籍、房间钥匙、文件柜钥匙等,毕业离校前应完整交还给实验室老师。

       5.  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,节约用水、用电等。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同学应负责关空调,关灯,关闭电源和关门窗等。

       6.  对违反以上1~5条规定者,给予批评教育。对长期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学习、科研工作无关的,且累教不改者,劝其自动离开实验室。

       第四条 科研与论文工作

       1.  研究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强烈的科研责任感,认真完成导师分配的科研任务。实验室将采取定期汇报的形式检查其工作进度。对于态度不端正、思想松懈引起研究进度过慢的研究生,将给与批评教育。

       2.  实验室研究生每月应提交工作月报,且定期开展(每月1次)学术交流,应积极准备汇报内容和多媒体。高年级研究生应积极帮助低年级研究生尽快进入科研状态,具有在学习、科研中相互帮助的义务和责任。

       3.  鼓励研究生积极撰写与研究方向紧密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(如SCI、EI源刊及核心期刊以上级别)或申请发明专利。发表论文和申报专利前,应先由导师对论文或专利内容、形式进行审查,签字确认后方可投稿。自行投稿的文章,不得挂导师名,版面费、会议注册等相关费用自理。

       4.  鼓励学术思想新颖、具有自主创新的研究工作;积极支持本实验室研究生参加全国性或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和软、硬件系统设计等科创竞赛活动。

       5.  原则上不允许研究生提前毕业或参与校外公司、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工作。如导师确实不能提供研究生合适的研究方向和课题,需经导师同意后,方可去校外做毕业设计工作。擅自到校外单位实习的研究生,劝其自行转导师,其一切后果自负。

       6.  参与保密课题,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相关保密制度。

       7.  毕业离校前,应将学位论文、答辩PPT、软件、程序源代码等进行整理归档,交由实验室保管,以便科研工作的延续性和成果登记等。在研期间,申请专利、软件登记等知识产权,归个人和实验室共同所有。

       8.  对于在学习、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者,将给以表扬和采取上调助研费等奖励措施。对于违反以上各条规定者,导师有权拒绝为该生毕业论文答辩、分配工作等相关文件的签字。

       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成像探测与智能感知”实验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八年六月